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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情绪指导首次被写入上海婴幼儿教养方案

新闻晨报  2008-05-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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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华报业网讯   经过历时5年的观察研究,上海市教委完成修订《上海市0-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》,并于9日对外发布。新方案加强了对家长教养幼儿的科学指导,并补充进了幼儿情绪观察这块新内容。而随着新方案的施行,2003年印发的《上海市0-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(试行)》将同时废止。

  “该方案是本市托幼园所实施3岁前教养工作的指南,也为家庭教养提供了参考。”据市教委介绍,新方案对孩子的生活习惯予以了充分关注,相比试行方案,更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,更加科学。特别是年轻父母对幼儿的养育方式在新方案中得到了特别强调,在“家庭教养活动的操作与实施”章节中,原来针对家长的18条指导内容被拓展到了22条。

  对此,市教委基教处副处长何幼华指出,过去育儿一直强调的是“教”,加上家长一直有个误区,认为机构一定比年轻父母教得好,其实对0-3岁的孩子来说,“养”才更重要,因此新方案将着重帮助家长来科学地“养”孩子。

  家长如何“养”孩子,情绪指导很重要,但这点过去常被年轻父母所忽略。在新方案中,幼儿情绪指导被第一次写入。“孩子越年幼情绪变化越多,家长要了解到这是正常的现象。”何幼华说,7-12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怕生,或者因为进托班后与父母分离产生的焦虑都会让他们哭闹,但常有年轻父母对于孩子的这种表达方式不能理解,因此采用简单的打骂处理了事,情绪指导就是要把这些情况告诉家长,指导家长科学育儿,还要学会观察和顺应孩子的情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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